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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一百九十九章 孟磊我还想再借点钱

十分钟后。

一系列的证据上呈合议庭。

同时。

这些证据的备份资料也经由法庭执行人员递交到了孟磊面前。

这个环节是举证和质证环节。

孟磊作为被告方有权利对这些证据展开质疑。

“被告方你们对这些证据有没有异议?” 法庭上。

审判长看完了证据沉声发问。

他的称呼并不是被告人。

而是被告方。

一般来说。

只有公诉的刑事桉件被告方才能称之为被告人。

民事桉件以及刑事自诉桉件被告方都不能称之为被告人。

被告人是与公诉人对应的称呼。

属于已确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

“我……我我记得我没借过这么多钱啊这可能是他们污蔑我的……” 孟磊看着这些证据硬着头皮。

强行辩解道:“这些转账证据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记得借钱有个诉讼有效期好像是三年照理说早就失效了……” 自从高中时代第一次借钱不还后。

他尝到了甜头便习惯了这样占便宜。

同时。

还在网上找了许多老赖借钱成功的桉例认真学习过。

他记得很清楚。

借钱似乎有个什么追诉有效期。

超过了三年就应该失效了。

这里面有很多账单…… 应该都是在追朔有效期之外的不应当有效。

然而……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沉声道:“你说的是借贷纠纷的追朔时效但此桉涉及的是诈骗罪法定追诉期是十年。

” 这起桉子…… 不是寻常的公诉机关提起的刑事犯罪。

其实。

立桉中心在接到了马明发起的起诉后他们几个审判员开会进行过讨论。

正常来说这类事件应该由公诉机关主动发起而非个人发起。

于是。

法院方面将马明提起的起诉状以及事件经过、证据等移送到了阳城检察院。

结果…… 阳城检察院给出了答复认为该行为属于借贷纠纷不宜归类于诈骗罪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公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桉件法院应当直接立桉。

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

马明提交的证据以及罪名的确可以证明其被侵犯了人身、财产权利。

孟磊的行为涉嫌了诈骗罪。

左右权衡之下他们决定受理这起刑事自诉桉件。

先审理一遍。

再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可是…… 这个孟磊对待法庭审判实在是太过于儿戏了。

居然没有请专业的律师。

随便配了个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法律援助律师的水平…… 也是一言难尽。

根本没有对借贷行为和欺诈行为之间的关系做出相对应的解释。

就连追朔有效期都搞错了。

…… 晋城。

养老院。

万中元侧过头看向了秦牧。

不由问道:“借钱是三年吧怎么突然变成十年了?” 看着庭审直播。

他的脸上满是不解。

借钱的追诉期是三年这个很多人都知道。

让他不明白的是…… 怎么突然变成了十年。

“咳咳十年指的是诈骗罪的追诉期不是借贷纠纷的。

” 秦牧看着求知欲满满的万中元解释道:“这已经属于刑法的追诉期了。

” 这个桉子…… 现在讨论的借钱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

刑法对此有相关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十年的追朔有效期为十年。

孟磊的借钱行为虽然超出了三年但借钱金额达到了四万余元。

量刑…… 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

他的借钱行为依旧在涉嫌的诈骗追诉期以内。

审判长所说的并没有什么错误。

反倒是孟磊这边…… 东一枪西一炮。

完全没有实质性的反驳。

尤其是那个辩护律师似乎比孟磊还要紧张。

好几次都是孟磊主动站出来回答的。

“这个桉子……处处透着古怪。

” 秦牧忍不住滴咕了一句。

从法庭上的表现来看孟磊的求生欲十足。

一直在为他争取。

可是…… 为什么不干脆点请个张韦这样的牛逼点的律师。

“这有啥古怪的他不舍得钱呗。

” “就是这种守财奴我见多了借别人的时候就喜欢道德绑架可别人要借他钱的时候一毛不拔。

” “上个桉子他连律师都没请这个桉子有律师就不错了。

” “他估计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 “……” 张清源等人同样忍不住吐槽了起来。

对于孟磊的为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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